资助政策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更好的做到精准资助,使同学了解详细具体资助政策,了解本学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特此详细简绍本学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完善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奖,是指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助,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贴补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补,是指困难补助。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减,是指减收或免收学费。国家已经做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别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
首先奖学金、助学金都要求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学习刻苦。每一个项目都会有具体的文件下发,大家注意留意各班公告群的消息即可,一般流程为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申请包括纸质档与电子档,个别项目需要网上申请。现在具体介绍各类资助政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刚开学我们就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即建档,许多资助项目对建档都有相应的要求,所以符合条件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及时申请建档。因比较重要,所以将此进行详细简绍。
(一) 认定对象
1. 主要为我校大一全日制本科生;部分家庭发生变故的高年级学生可以和新生一起建档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未建档学生。
(二) 认定等级和标准
认定等级分为A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B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C类(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补建档
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残、农村特困供养、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突发意外七类学生进行摸底,对其中未建档的,依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建档,各学院逐级审核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建档情况汇总表》与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将结果通知各学院,并在“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建档操作。此次补建档对象仅限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下发的文件里会有具体的操作步骤,这里就不细讲。
二、国家助学金
(一) 申报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建档的学生;
(二) 评定方法
基本原则
1、申报国家助学金学生必须为我校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做到“应助尽助”。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收集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与建档相比,国家助学金是每年都会有
三、应善良大学生助学金
(一) 申报对象
2017级(新生)全日制本科生。
(二) 资助名额及标准
学校一共资助30名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人民币(原则上连续资助四年)。
(三) 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
3.勤奋学习、生活俭朴、乐于助人、奋发向上。
(四) 申报材料
申请表书面申请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
高考成绩单;
资助成功后,每年开学前期都需要向学校上交成绩单给予审核。
四、思源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
我院就读的本科全日制在读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2017年拟资助10人,每人资助1000元。为避免重复奖励,优先考虑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建档学生。
(三)申报条件
1.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内学院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课程。
2.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学生家庭突发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学生本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五、寒衣补助
(一) 补助对象
原则上补助2017级(新生)已建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缺少御寒衣物者,如其他年级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 补助物资
棉被、棉袄、棉鞋、毛衣。
六、勤工助学
以食堂勤工助学岗位为例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学校餐饮服务岗位为学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共招聘15位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现将学校食堂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人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时间:中午11:30——12:30(一般都在中午)
工资:10元/时(包工作餐)
地点:木兰路食堂、江边食堂和天马食堂
工作内容:协助食堂阿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小问题,如
擦桌子、收拾碗筷等杂活。
注:工作时间会根据各自时间进行安排,实行轮流制度,多劳多得。
二、招聘对象
主要招聘对象为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树达学院和医学院),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学生及课余时间较多学生。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学生通过学院下发通知获取《湖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餐饮服务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学院相关负责人处完成报名。
2.面试。学生持《报名表》接受学院相关负责人面试,学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进行通知。各个学院选拔出1-2人后,将这些学生的《报名表》移交餐饮中心,餐饮中心人员会进行二轮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具体的一些岗位如下表
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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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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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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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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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信息员
(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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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师生动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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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
(技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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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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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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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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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公室值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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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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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
(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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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全校合同归档材料、日常文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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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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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管理科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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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老师的工作,接听电话,接待用人单位,发送招聘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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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科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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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老师日常工作,处理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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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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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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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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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长(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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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设、管理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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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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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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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上架整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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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咸嘉湖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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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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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毕业生党员的转出工作和新生的接受工作;对党员档案的准备和管理;对党校班级信息的通知和管理;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材料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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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使者体校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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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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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理协调队伍的运作;负责配合与处理日常升国旗和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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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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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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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老师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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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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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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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老师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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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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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技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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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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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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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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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老师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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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明德奖学金
(一) 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师范生。
(二) 申请条件
1.成绩优秀,申报学生学年度学习成绩为本专业排名前20%。
2. 毕业后志愿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明确教师就业意向的学生。
3. 学习成绩排在专业的前20%,新生按第一学期成绩计算。
(三)名额分配
四个年级平均推荐,每个年级分别多推荐一人参评。学院推荐名额一般在12人左右
(五)评选要求
1.对不准备从事教师职业或就业去向不明确的,不予推荐。
2.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已获评明德学生,如已签订教师岗位就业协议或已有明确教师岗位就业意向,连续参评。
八、国家奖学金
(一)申报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5%(不包含体育、英语成绩);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排名在10%—20%之间,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的也可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
3、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体育专业学生外,体能测试必须合格;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已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可在中填报情况说明。
九、励志奖学金
(一)申报条件
1.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体成绩要求体能测试合格;学习成绩(不包含体育、英语成绩)排名须在年级专业前20%综测前30%。
5.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
(二)评定方法
基本原则
1、我校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学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不能再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十、白方礼励志助学金
(一) 资助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身体残疾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这里的身体残疾是指本科生,而不是家人当中,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优先首次申请者,情况特殊者可再次申请。
(二) 相关要求
1.各学院如实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十一、稼观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2016级和2017级全日制在读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每年资助总金额为10万元。每年资助50人,资助名额每个年级资助25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已获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可重复参与评选,但每年要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评选。
(三)申报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该学年无挂科现象;
4.勤于奉献、乐于助人,优先考虑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组织的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5.积极参加“稼观爱心社”相关活动。
十二、叶圣陶奖学金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叶圣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1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叶圣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在校生。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综合素质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3.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十三.生源地贷款
想自己为家中减轻负担的同学可以考虑贷款,可以自己付学费,毕业后找工作按时还贷款。
(一)生源地贷款是指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2. 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贷款额度及用途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期限及宽限期
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上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动态、常见问题解答,并下载相关资料。
(三)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学们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申请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四)当身份信息变更、就学信息变更、就学信息变更与财政贴息时要合同变更。
(五)关于诚信
同学们应该恪守诚信,在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有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中,并成为其今后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助学贷款违约后将承担相应后果。
各类资助政策与我们的权益息息相关,可使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其家庭负担,因此以后应多关注相关政策。通过介绍可知,许多奖学金对成绩都有相关要求,所以在平时学习中要脚踏实地,刻苦钻研,争取取得优良成绩,课余时间内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做合格的新时代青年。